凤凰岭高出地面10-20米,海拔60-70米,巅峰75米,由五个馒头形大土丘组成,南北长1公里,东西宽300余米。其五个土丘已有三个被整平为农田,后存两个。1982年5月,铁十四局在此处购土,修筑兖(州)石(臼)铁路沂河东段路基,挖土时发现墓葬。临沂地、县文物管理部门及时组织人员对其进行发掘清理。是年冬,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东工作队又冒着严寒,打破只在春、秋季考古发掘的常规,抢救发掘凤凰岭遗存。通过大面积科学挖掘,先后清理战国至汉代墓葬88座,出土文物有鼎、盒、罐、盆、壶、钵、铜镜、五铢钱等。另有8个乐舞、杂技俑,塑雕精致 ,栩栩如生。在这些墓葬中,一座最大的墓葬系东周墓。墓呈方形,面积近100平方米,由三部分组成,有车马坑、器物坑和墓室。墓早年又有11具无棺的骨架,乃系奴隶殉葬墓。主墓北25米有一个器物坑,出土器物有编钟一套计9件,鼎7件,矛14把,弓4张,簇镞1宗,舟、献各1件。最大鼎重35公斤,最长的一把矛达3.09米。在凤凰岭遗址中同时还出土地许多细石器,并发现了多处用火遗迹,这些细石器包括石核石器和石片石器两大类,器形繁多。大多数以传统的间接打法制成,具有典型的细石器特点。细石器在山东省乃首次发现,代表一个历史时期的单独文化,存在于距今约有1至2万年前的中石器时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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